2026 年 5 月,臺北市衛生局稽查發現多家連鎖超商違規陳列加熱菸產品,未依規定隱藏式陳列,也未明顯標示健康警示,依法對業者開出每店 20 萬元以上的罰單,引發零售業界討論。根據《菸害防製法》規定,合法加熱菸產品必須採取隱藏式陳列,不得直接暴露於消費者視線,也不能有任何吸引目光的展示設計,同時必須標示清楚健康警示語與尼古丁含量資訊。但不少超商為了方便銷售,將加熱菸擺在收銀臺後方明顯位置,甚至設立專屬燈箱與價格標示,明顯違反規定。

衛生局官員表示,加熱菸雖有條件開放,但管製標準與傳統紙菸一致,禁止明顯陳列與廣告,目的就是避免吸引青少年與非吸菸族群。不過零售業者喊冤,認為目前法規對於「隱藏式陳列」的定義過於模糊,到底什麼樣的擺放才算符合規定,不同縣市的認定標準也不一致,讓第一線門市無所適從。對此,衛福部國健署回應,將在近期召開業者座談會,統一陳列規範的認定標準,並發布明確的執行指引,減少執法爭議。菸害防製團體則提醒,業者不應鑽法規漏洞,加熱菸終究是含有尼古丁的菸品,過度行銷只會吸引更多人使用,尤其會增加青少年嘗試的機率。如何在開放市場與保護大眾健康之間取得平衡,將是臺灣加熱菸管製接下來的重要課題。